发布时间:2025-06-09 点此:8次
(一)劲松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委派出机构,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,也是街道、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,团结、组织党员和群众,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3.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,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、群众团体、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。
4.领导统一战线.制定社区党建工作计划,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建立、换届选举和任免工作;负责新党员发展、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。
11.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、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对辖区新经济组织加强政治领导。
12.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,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增强领导街道工作和社区建设的能力。
劲松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,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职能。其主要职责是:
3.负责区属次干路、居民区、街巷胡同的卫生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,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。
4.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、违法占用道路、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、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。
6.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,维护施工扬尘,防止扰民。配合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作好居民工作,维护施工秩序。
12.保障少数民族、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兴办社会福利事业,做好社会救助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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